各室、局,浒墅关经济开发区、苏州科技城、苏州西部生态城管委会,综保区管理办公室,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将《苏州高新区关于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