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政府相关会议上获悉,我市对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中国出口名牌奖项将分别给予30万元奖励。
据悉,从2008年到2013年,我市工商、质监、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分别出台了不同的奖励政策,这些奖励政策分别涉及相同事项,但奖励标准不尽一致。为统一标准,避免重复奖励,市政府常务会决定将相关单项奖励政策标准统一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