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出台的《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提质增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措施》(川府发〔2016〕17号)文件精神,做好稳增长、惠民生、促改革、增效益各项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结合各省级牵头部门制定的工作实施方案、配套措施和操作办法一并抓好贯彻实施,重点在争取省级专项资金和政策扶持上强化精准对接,在建立扶持企业候选目录库和企业技改项目库上强化政策对接,在编制去产能和去库存方案上强化工作对接,确保省上的各项扶持政策、资金、项目等在全市范围内及时全面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