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号)文件精神,加快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鼓励国内外企业投资北碚,支持本地企业做大做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