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快培育科技创新型企业。对确定为市级创新型试点的企业,县财政安排3万元创新试点引导经费,企业按不低于3:1的比例配套,专项用于试点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的项目;创新型企业获省级、国家级创新型企业认定的,县财政对企业再分别给予4万元、6万元奖补。积极推荐县内企业申报云南省科技小巨人培育认定,对被云南省认定为科技小巨人企业的,县财政给予4万元奖补。
(二)鼓励支持企业科技创新。鼓励企业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共建各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对认定为市级联盟的,给予联盟牵头单位4万元引导经费,联盟按不低于3:1的比例配套,专项用于联盟各成员单位整合提升技术创新能力的项目;经市推荐升级为省级、国家级联盟的,采取后补助方式分别给予4万元、6万元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