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 〔2017〕39号)、《国务院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9〕7号),以及《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扩大和深化对外开放的若干意见》(云发〔2019〕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解决吸引外资“盲点”“痛点”“难点”促进外资增长的意见》(云政发〔2019〕20号)要求,着力解决普洱市吸引外资“盲点”、“痛点”、“难点”问题,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进一步落实国家政策,消除外资政策落实“盲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