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6〕44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建设的意见》(鲁政发〔2016〕24号)精神,大力实施品牌强市战略,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现就加快推进全市品牌建设提出以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