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振兴南珠产业的部署要求和《中共北海市委员会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振兴南珠产业的意见》(北发〔2017〕15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对《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振兴南珠产业扶持和奖励措施的实施意见》(北政办〔2018〕138号)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