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意见》(鲁发〔2017〕21号)精神,推动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在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中实现健康快速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意见。
一、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务环境